近几年,我们常常会看到,一些人因未及时偿还信用卡透支的几元或者几十元,数年后便被银行索要上千元乃至上万元。而这种情况的发生,多是因为持卡人的疏忽以及发卡行并未及时提醒还款而造成的。因此,很多持卡人对待这类事件的态度往往是愤愤不平,而银行给出的答复却常常是照章办事,从而计划了双方的矛盾,有时甚至会对峙公堂。
为此,今年4月,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《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要求优化信用卡预借现金服务,其中要求取消信用卡逾期滞纳金,由发卡机构和持卡人协议约定违约金。据了解,信用卡的新规将于2017年开始正式实施,不过目前五大行以及招商、浦发等银行都已调整了信用卡违约金收费标准。
根据多家银行发布的公告显示,银行均取消了超限费,并将滞纳金调整为违约金。虽说调整后的违约金收取标准与此前滞纳金收费标准基本一致,但多家银行设置了更低、更高收取费用的限额,违约金与滞纳金的计费方式也并不相同。
今后违约金等产生的费用将一次性收取、不再计息,而以往实行滞纳金收费标准时,一旦发生逾期,持卡人需要承担高昂的逾期费用,且计费方式一般是按月复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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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体来看,今后工商银行、农业银行、中国银行、建设银行、交通银行、招商银行、广发银行、华夏银行、中信银行、民生银行、浦发银行等11家银行将按照更低还款额未还清部分的5%收取透支费。
然而,平安银行和北京银行将根据金额和卡种实行差别费率。就北京银行而言,其公务卡信用卡,按更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3%收取;公务卡信用卡以外其他信用卡业务,按更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%收取。
从设置更低标准的银行来看,农行标准更低,为1元,其次为建设银行的5元,而招商银行、广发银行单位卡、民生银行、北京银行、交通银行更低均为10元,中信银行、平安银行、广发银行(单币卡、双币卡)为20元。而设置透支收费更高额度的只有工商银行和华夏银行两家,其中,工商银行为500元,华夏银行为2000元。
业内专家分析,滞纳金改为违约金后,持卡人可与银行协议约定违约金的收取标准和方式,意味着持卡人在享受用卡服务的同时拥有了更多话语权,改变了现有定价机制过于固化的缺陷。
目前,对于信用卡收费调整,大部分银行只提及滞纳金和超限费的调整,至于透支利率等均未提及。按照信用卡新规中的规定,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,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,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7折。而现在各家银行的透支利息基本都是每日万分之五。
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,现在各家银行可能都处于观望中,希望执行差不多的标准,形成均衡状态。但随着部分银行发卡量越来越大,竞争日渐激烈,肯定会有银行先行调整透支利率,以抢占市场份额。
此外,有信用卡用户认为,由滞纳金改为违约金后,如果信用卡逾期,是否只要交了违约金,就不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?建行信用卡中心客服人员表示,本次调整仅仅是将“滞纳金”改为“违约金”,“至于信用卡逾期是否影响信用记录,评判标准没有变,仍然是人民银行评判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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